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全国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
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2015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