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22日-11月1日,学生申请。
2.11月3日-11月10日,各系(部)审核并公示。
3.11月11日-11月15日,学院审批。
4.11月16日-11月20日,上报省教育厅。
各系(部)评选时必须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来进行评选和审核,确保获助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学〔2007〕32号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0日
2015年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时间节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