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36号)规定。
(二)自主选拔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三)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文件规定,通过我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参加自主选拔招生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四)录取办法
1、高中毕业考生:应届生要达到普通高中毕业生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C等及以上,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C等的应届高中生与往届生(依据高中毕业证原件)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职中、中专、技校考生:依据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5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