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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2015年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09 19:35: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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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名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齐鲁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七条学校地址:历下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章丘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大学园区文博路2号。

第八条学校概况:

齐鲁师范学院的前身山东教育学院成立于1948年,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办学特色的本科师范院校,是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在67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在教师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师资优势、课程资源优势、网络技术优势和研究优势,培养、培训了一大批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为我省及其他省市区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多次荣获“全国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和“山东省高职院校和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等称号,2010年4月,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教育学院改建为齐鲁师范学院。

学校现有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3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360万元,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270多个,建有多功能体育馆、田径场、足球场等现代化体育设施;现有馆藏纸质图书101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32个,电子信息服务平台7个,中外文期刊1615种,建有图书馆局域网,拥有快捷便利的电子检索系统。学校设有4所附属学校,并建有120多处实习基地。

学校现有普通本科专业25个,普通专科专业32个,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学科专业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师范专业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普通学历本专科教育体系。学校拥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3个专业分别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5项教学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个教学单位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山东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办公室、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山东省教育干部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均设在我校。

现有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副高级以上26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450余人。学校注重“名师工程”建设,有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中青年学术骨干等20余人,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人。我国著名学者、博士生导师欧阳中石先生被聘为学校学术委员会首席顾问;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被聘为学校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引进国家“万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省内外高校及科研单位高水平专家15名,为学校领军型人物的培养和高水平团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在教师教育、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学校管理研究等方面成果丰硕。此外,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国际政治研究、儿童文学创作与研究、人口教育研究、功能材料研究等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改制以来,我校实现了国家和教育部科研立项零的突破,相继获得国家社科基金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4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1项,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1项,共承担省级和厅局级科研课题229项;近五年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著作、教材共86部,发表论文946篇。学术论文被CSSCI收录71篇,学术论文被SCI、EI索引82篇,1部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6部教材入选教育部“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库。我校教师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重大成果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21项,“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厅局级奖励87项。

学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宗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理念,高度关注学生成长成才,齐抓共管,多措并举,人才培养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学生教育管理日趋规范,学生资助力度逐年加大,学生参与各种竞赛活动捷报频传。我校学生在全国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全国生物专业技能比赛、全国大学生演讲比赛等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0%。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0%。我校广大毕业生在各条战线上辛勤工作,建功立业,为教育事业、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有20多人次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提名奖、“百优辅导员”、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1个学院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班级被评为“全国先进班集体”。

第九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 2017-05-19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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