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优秀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工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将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齐鲁工业大学
第四条学校代码:10431
第五条校址:济南市大学路3501号(长清校区)
济南市解放东路58号(历下校区)
济南市桑园路58号(历城校区)
菏泽市长城路999号(菏泽校区)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第八条齐鲁工业大学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齐鲁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齐鲁工业大学纪委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2015年齐鲁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