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本学院专家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中英文专业写作能力、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等)等方面;
考核组成:由综合专业基础考试(笔试,2小时)、英语考试(笔试,1小时)和综合面试;
面试小组的组成:综合面试小组的成员均为本学院的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8人,每位成员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计算每位考生的平均分;
成绩计算:考试终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专业基础考试成绩(占30%)和英语考试成绩(占20%)的加权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时间:2015年9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环境学院的通知为准。
2015年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公开招考博士生综合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