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监测制度,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配备、保教质量等实施动态监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办园行为和经费使用的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2.加快幼儿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扩大城镇适龄幼儿就近入园试点范围。按照省定标准控制幼儿园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班额标准的下限开展小班化试点工作。
3.加快幼儿园办园模式改革。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举办并已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幼儿园,要逐步移交给幼儿园所在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完善以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镇域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办园经费、教师调配、师资培训、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推广集团化办园经验,采取“名园带弱园、名园带新园、公办园带民办园”等措施,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规模。
4.加快幼儿园保育教育改革。各区、市要加大学前教育教研人员配备力度,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幼儿园保教工作专家指导团,重点指导农村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充分发挥实验类、示范类幼儿园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省、市十佳幼儿园和省、市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完善幼儿园保育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的机制,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
5.深入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建立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注册制度,加强对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管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医教结合、科学专业”的原则,因地制宜建立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早期教育指导体系。各区、市至少设立1处独立建制的早期教育指导中心,并依托幼儿园、社区医院、妇幼保健站(所)、全国科学育儿示范基地及项目服务点、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每年为辖区内婴幼儿家
长(看护人)提供4次以上免费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研究,制定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纲要,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质量。
2015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岛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