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及加分的总和,结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到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语文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分数和专业课分数均过线,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加分办法对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证书的考生,可分别给予30、40、50的加分;符合国家高招照顾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也给予相应加分。
(三)凡被我院单独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全部录取工作在4月25日前结束。
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015年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