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务处挑选相关老师组成阅卷组,在指定地点集中阅卷,4月13日、14日阅卷完毕,14日下午由教务处、招生处、监察室领导和2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分数统计,确保分数统计准备无误,15日进行成绩公示,以便对有疑问的考生查询,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务办进行查询,成绩核查只进行卷面分数的统计核对,对试卷判分结果不予变更。
答案来源于:2015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
2015年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阅卷、分数统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