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实行年审,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抢拉生源、“有偿”招生等。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利用中职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招生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订具体措施,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学生、合作培养学生、非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籍管理要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将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宁夏职业院校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正规有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