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同等条件下,在中职阶段选修过音乐、舞蹈、美术等兴趣特长类课程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须自行提供相关材料:1.近3年在县(含)级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以上;2.社会艺术考级(声乐、乐器、舞蹈、美术)取得五级(含)以上证书)。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5.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7天内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校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2015年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