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招生: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及英语能力测试占20%、创新思维及科研潜质占30%、专业知识占50%,上述内容成绩的总和为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与40%,加权求和即为总成绩,一级学科内排序并差额淘汰。
2、硕博连读生: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及英语能力测试占20%、创新思维及科研潜质占30%、专业知识占50%,上述内容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体检合格后择优待录取;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待录取考生:体检合格后,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5年宁夏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