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二)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三)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按时到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到注册,过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学生数据信息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上报教育部备案,学籍信息由学院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按普通高考录取学生进行注册。
2015年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