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
考生具有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等县(市、区)以及大武口区星海镇的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区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已经履行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方具备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于5月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查询院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等信息并自行填写、提交报名申请。
2015年宁夏确定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专项计划资格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