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1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地点:宁夏吴忠市教育园区
基本情况: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高职、中职、学历教育及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多层次办学,具有颁发全日制职业技术大、中专层次学历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质。
学院占地1000亩,有教职工402人,全日制在校生6500余人。初步建成了价值5258万元,可供数控与机械加工、机电、财会、护理、服装、食品加工、钢琴、舞蹈等15个专业100余个实验室及实训车间。
学院设有“五系三部一校”,即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教育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教育与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昊通驾校。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与中阿国际商贸城、内蒙古庆华集团、北京北辰集团、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太阳山能源化工城、青铜峡新材料产业城、宁夏联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吴忠仪表等区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红寺堡工业园区、太阳山工业园区、金积工业园区、宁夏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吴忠电信、宁夏联通公司、宁夏汇川责任有限公司、宁夏嘉泽发电集团等68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与宁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9家区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帮助毕业生优质就业。学院连续多年就业率在95%以上,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学前教育、会计电算化、室内设计技术、市场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
第五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招生的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自主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监督电话:0953―2668531
第八条招生计划为2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按各专业实际报名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行调整,招生总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九条自主招生的各专业分类招生人数如下表: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科类学 费1市场营销3年20高职类4200元/年2会计电算化3年303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20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年155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年106学前教育3年807室内设计技术3年208应用阿拉伯语(商贸服务方向)3年159文秘(办公自动化方向)3年1010英语教育3年10总计划数 230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5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高职类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取得考生号的中职(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
2015年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