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名单的确定
1、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由全国联考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得出,其中全国联考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成绩=全国联考成绩成绩/3×70%+复试成绩×30%,录取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录取原则。各专业领域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该专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不予录取情况。考生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所在培养单位按规定程序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5年宁夏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