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能如期(2015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3、优先选调城建规划、建筑工程、生态环保、安全工程、经济金融、教育行政管理、公共卫生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外包、物流管理、文化创意等领域急需专业人员。
4、身心健康。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中层以上干部;
(3)院系二等奖学金以上或两次三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4)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有专著出版或有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公开选调青年后备人才选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