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推荐资质的中学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暂停该中学推荐资格一年。
2、获得推荐的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资格的,将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2015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