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理科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
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依次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015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排序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