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院单独招生报考条件的江苏省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社会责任感强;
3.高中教育阶段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表彰或其他专项表彰,或者具有较明显的学科特长、在校级及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奖,或者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并有相关成果;
4.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需达1B3C及以上,对具有一定技能和专长、具备职业发展潜能的学生,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者;
2.考试作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3.因违法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2015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被推荐学生的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