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后,将《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复印件、《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于2015年2月10日前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办理),考试报到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不需要申请和证明材料)。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注意事项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与志愿填报后,将本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2月10日前寄到我院招生办;
(2)2015年3月29日报到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附:表1.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表1
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政策及申请办法(含申请表)(点击下载)
姓名 性别 民族 考生近照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考生号(考籍号)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毕业学校 班级 班主任姓名及联系电话 奖励加分申请(考生本人填写)本人符合贵校单独招生奖励加分政策第 项,申请加 分,具体情形如下(请详细写明本人情况,并列明证明材料清单):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考生签名:年 月 日 中学审核意见(所在中学填写) 中学审核人(公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学院审核意见 审核人:年 月 日
注:(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与志愿填报工作后,将本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5年2月10日前寄到我院招生办;
(2)2015年3月29日考试报到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3)加分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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