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校2015年单独招生对象以及要求是什么?
答:江苏省内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七门必测科目成绩等级为D级的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报名手续。
2.贵校单独招生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在哪里报名?
答:报名与填报志愿时间是2015年1月15日―2月8日。报名与填报志愿形式可采用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或现场报名与填报志愿。网上报名请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或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http://www.***.cn/zhaosheng/news/index_zz.asp),进入学院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崇德楼203招生办公室。
3.如何填写报考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
答: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考生号(或考籍号)进行实名注册,然后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报考信息,并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科类报考,不得跨科类填报。每个科类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报考信息与志愿填报结束后,点击“提交”(注意:一旦点击“提交”,考生不能修改,请务必核对无误后再提交),并自行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后,在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4.贵校单招考试报名费是多少?如何缴纳?
答:考生报名成功后,还需缴纳报名与考试费50元(参加体育、文艺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另加收50元的加试费)。考生可通过网上银行或支付宝转帐,或者到银行、邮局各网点办理电汇手续,将报名考试费用汇入学院账户,账户资料如下:
户名: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
开户行:建行开发区支行
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或考籍号),以便核对,并妥善保管汇款凭据。特殊情况考生可及时与学院招生办联系,经同意后于考试报到时现场缴费。
5.贵校单招考试采取什么样的考核方式?包括哪些科目?
答: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文化测试包括语数外,每科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共计420分。考核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6.贵校免文化测试的条件有哪些?
答: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达4C1合格(不含2015年补考)以及艺术类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且等级为D的不超过三门(不含2015年补考)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文化基础免试:
①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②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地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④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
⑤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⑥由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考生(详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⑦2014年及以前(不含2015年补考)的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为2A或1A2B及以上的考生。
7.请问如何申请贵校的免文化测试?
答:文化基础免试的申请方式为现场申请(不接受其他方式)。考生须于2015年2月1日-2月10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基础免试申请表》(校长推荐考生需提供《校长推荐表》)、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招生办现场办理申请。
8.贵校有哪些加分政策?
答:(1)加分政策(除下列①项外,考生同时符合②-⑦中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①根据2014年及以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有效成绩等级(普通类专业除两门选测科目,艺术类专业取高四门)进行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8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3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院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②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③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④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⑤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⑥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获一次加3分,多加9分;
⑦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加20分、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10分。
9.请问如何申请加分?
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后,将《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复印件、《南通航院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于2015年2月14日前寄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办理),考试报到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加分不需要申请和证明材料)。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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