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及办法
1.有关学院公布通知,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个学生。
2.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后上报学校。
有关学院要根据排名办法进行综合测评并排名,按照排名顺序等额推荐。
综合排名分值=核心课程名次+综合测评名次
其中:学生的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按照课程数平均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学期数平均计算。
综合排名分值低者为第一推荐对象,以此类推。分值相等时,参考技能大赛获奖、技能证书获得等情况,优先推荐技能方面突出的学生。
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崇謇楼一楼大厅、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五天,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上网公示。如有学生中途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排名依序递补。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报送各接收院校。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所属学院报名,填写推荐报名表、审核表(参见附件2、3),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10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四)审核
有关学院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初审报名学生的资格,同时汇总符合推荐条件学生的推荐报名表、审核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于1月5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同时提交推荐汇总表(参见附件4)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学校由教务处扎口负责审核学习成绩、技能大赛获奖、技能证书获取等情况,学工处扎口负责审核综合测评、遵章守纪情况。
被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报考“专转本”统招考试。
2015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推荐、报名和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