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3月2日
附件一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工 作 安 排1月15-20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报名3月10日前推荐中学将公示合格的考生材料快递或现场提交给我校招生就业处3月15日前我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招生网公示4月25-26日考生报到并面试4月27日前我校招生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4月30日前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附件二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就读于我校优质生源基地,职业志向坚定、适合进一步就读高职教育的考生,经所就读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无需参加省文化联测,经我校复核、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
被推荐的学生应符合如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已达4C1合格;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思想素质好,操行等第评定优秀;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2、推荐条件:
被推荐学生除基本条件外,需同时符合下列推荐条件中至少1项:
(1)学习成绩优良;
(2)综合素质强,职业志向明确,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担当意识,承担一定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成功组织过相关活动;
(4)具有较明显的学科特长,并在校级以上相关比赛中获奖;
(5)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并有相关的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者;
(2)考试作弊或受到纪律处分者;
(3)因违法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推荐学校将拟推荐学生信息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每个基地学校每年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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