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书》(原件1份);
3. 符合推荐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干(原件、复印件);
4. 学籍不在就读中学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所在中学出具未就读证明(原件1份,学校盖章)和就读中学在读证明(原件1份,学校盖章);就读学校和学籍一致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2015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校长实名推荐考考生提交的材料目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