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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缴费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缴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5 06:05:00 解决时间:2018-04-2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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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10日前缴纳报名测试费6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户名:南通大学,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账号:,汇款说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测试费、考生姓名及考生号。汇款后请将凭条复印并传真至:0513-85012170。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7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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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缴费
2、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通过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址:http://bm..cn),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
二、招生人数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2015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通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内)综合评价录取
(四)综合评价录取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江苏省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申诉渠道
七、申诉渠道考生如对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12062。(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录取政策
五、录取政策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等相关要素,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35%计入;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按实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
8、志愿填报考生须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6月27日-29日将我校填报为综合评价录取志愿。(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
6、入选资格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高低择优认定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30分)按照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00%,择优确定学校2015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在南通大(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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