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
2.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与学院联系,领取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7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特此通告。
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南通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513-8501288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研究生院:0513-8501209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jwjc@***.cn。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8日
南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 (以专业名称及考生编号为序)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信息与通信工程郭莉莉信息与通信工程金丽信息与通信工程盛苏英信息与通信工程张旭东信息与通信工程申红明 基础医学钱天梅基础医学朱昌来基础医学巫荣华基础医学沈筠恬基础医学王丹基础医学周艳基础医学靳娜娜 临床医学刘鹏临床医学沈加兵临床医学吴亚芳临床医学黄龑临床医学徐骏飞临床医学叶俊临床医学朱海
2015年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