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职业技术学校
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要求,按时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备案。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概况
第十一条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从第三学年开始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一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3.辅修专业培养模式
基准学制为四年。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证书”。学生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4.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
选择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的学生(第二专业应为法学)在获得文学学士和法学学士两个本科专业的学位后,学校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择优各选拔部分学生(德语专业10名,英语专业6人,翻译专业4名),经推荐免试进入比较法学研究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两年,完成学业,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5.法学专业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6.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培养模式
学制为六年。学生在法学院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贯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按照培养方案完学进度,必修课成绩排名前90%且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的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7.法学(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若学生前三年完成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达到要求学分,且满足毕业和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条件,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第四学年,学生可以自愿申请到国外合作高校攻读LL.M.学位,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国外合作高校按照其入学标准审核录取后,学生在该校学习一年合格,可获得该校的LL.M.学位。
8.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培养模式
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由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旨在培养经济与金融高级专门人才。学生在本科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所有教学与实践环节,准予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同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数学课程,考核合格,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学校在第四学年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免试推荐进入中国科学院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培养模式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法治信息管理方向)由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培养既具有法学基本素养又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实行“信息管理技术+法学”的“4+1”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学生在5年内完成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方案和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获得工学和法学两个学士学位,学生可以在第8学期选择退出修读法学专业学习。
10.法学(虚拟建制实验班)培养模式
法学(虚拟建制实验班)是根据因材施教、“一个专业、多种培养方案”的培养理念设立的单独培养机制。法学(虚拟建制实验班)不按照独立专业进行单独招生,而是在普通法学专业学生入学后进行全校选拔,不改变学生的学院归属、不单独设立实体班级,实施独立培养方案。现已设立法学西班牙语特色人才培养实验班和法学学术精英人才培养实验班。
11.国内国(境)外名校交流交换培养模式
为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学校与国内外的多所著名大学签定了校际交流协议。学校选拔学生赴对方学校学习,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国内名校交换交流培养实施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到境外大学交流学习学分认定办法》,对学生交流期间所修课程取得的学分予以认定。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六条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七条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八条学校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第十九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高考原始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上海考生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
经济学、金融工程(成思危现代金融菁英班)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治信息管理方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英语、德语、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江苏省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低成绩要求为B+B+,对该省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围考生选测科目低成绩要求为BB。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浙江省、上海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条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学校不单独组织或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两耳听力正常;(4)无口吃;(5)无传染病。
西南政法大学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办学性质和类型: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新中国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我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本科专业。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学院成立于2012年,是以我校首任校长范文澜先生名字命名的拔尖创新学院。学院立足国内,放眼全球,采用创新的办学模式,聘请国内外高水平的师资,实施精英化教育,打造培养经济管理类拔尖创新人才的平台。
自2015年起,学院从海内外引进了大批优秀经济学博士及专家学者,组建了一支高水平、国际化的专任教师团队。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2人,均具有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如:美国西北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美国罗切斯特大学、世界银行等)学习或工作经历。除专任教师外,学院还聘请了来自其他学院及校外的60余名优秀教师担任我院授课教师及指导教师,建立了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学院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成果丰硕。2015年至今(2018年9月),学院教师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如《经济研究》、《管理世界》、HealthEconomics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包括SSCI期刊论文42篇。2017年人均发表SSCI期刊论文1.2篇,迈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此外,学院教师还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政部等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分别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国信息经济学2011-2015理论贡献奖”二等奖等省级以上奖项。
学院学术活动丰富。我院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我校举行学术讲座,报告新研究成果、分享研究经验,为师生活跃学术思维、加强学术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截至2018年7月,学院已连续举办学术、专题系列讲座120场,营造了浓郁的学术氛围,有效促进了学院师生科研能力的提升,同时学院与国内外多所知名大学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并建立了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学院科教融合,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专业理论基础、掌握前沿分析方法、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国际化、创新型人才。为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我院在硕士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创新和突破。一是实行学术和业界双导师制度,学院聘请财政、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共同完成学生的培养工作,鼓励并推荐优秀学生参与财政、金融部门的调研和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项目;指导学生在国内外一流的学术期刊投稿、发表论文。二是重视学生科研素质培养,通过多种举措努力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例如: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学业竞赛等。
华东政法大学
学院招生信息,包括学院简介、拟招生计划、导师名录等请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华政商学院”--“招生信息”专栏。
联系人:蔡老师
咨询邮箱:shangxueyuan2418@***(推荐使用)
咨询电话:021-57090052(工作日下午14:00-16:00)
地址:上海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集英楼B107室
附件下载:附件一:申请表.doc
附件二:专家推荐表.doc
2015年南山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