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5年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5年南宁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设有艺术专业校考的省,考生须参加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