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网报志愿及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及时浏览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以便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本校的招生计划。
(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考生网上所报志愿,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区内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登录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服务器,下载本校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录取。区外招生院校的录取由我中心代为录取,录取结果通知各区外招生院校。
各招生院校的招生工作人员须保持手机开机,确保联络及时畅通。同时,录取期间,须登陆五年制高职RTX群进行沟通联系。
(三)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填报志愿为由将已出档考生予以退档。
(四)各招生院校需按实际录取数缴纳网上录取费,相关缴费事宜另文通知。对按时足额缴纳录取费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邮寄《录取新生名册》。我区2015年《录取新生名册》保存期为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年。
(五)招生院校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本校招生信访问题。招生院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六)区内招生院校新生录取信息可以在院校端平台下载,《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打印并加盖公章后直接寄发被录取考生。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考生须随时关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信息,以免耽误网上填报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