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随时关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信息,以免耽误网上填报志愿。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提前查看自己所在盟市的招生计划(分盟市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填报。每一次填报志愿的分盟市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在“五年制高职网报志愿专栏”查阅。
(三)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和中介机构填报,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否则后果由本人自负。如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查询。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所填报的志愿。
(四)所有网上填报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已经被录取但未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被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录取的新生,身体健康检查由其招生录取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新生户口迁移。在自治区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公布实施前,仍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01]34号文件精神执行。
1.我区考入区外招生院校的新生,户口迁移按被录取院校户口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凡自治区所属招生院校录取的区内新生,入学时不再从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两寸免冠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户籍证明手续,其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新生凭本人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考生须随时关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信息,以免耽误网上填报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