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院校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统考业务主管部门、有关院(系)、纪检监察、总务、保卫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所承担各项考务工作,并请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组织机构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人:张国亮,传真:0471-3261714转1906。
2015年内蒙古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