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包括身体素质测试、一类专项技术测试和二类专项技术测试三部分。
身体素质测试项目: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一类专项技术测试项目有: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男)、篮球、排球、武术。
二类专项技术测试项目有:100米、800米、5000米(男)、400米栏、三级跳远(女)、链球、10000米场地竞走(男)、5000米场地竞走(女)、足球(女)、乒乓球、游泳、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摔跤(含中国式摔跤等)、柔道、毽球、射击、橄榄球、冰雪项目、拳击、围棋。
体育专业考生参加素质测试和上述一类专项技术测试项目之一的专项测试。专项测试成绩不计入体育专业考试总分。
高水平运动员可选择一类或二类专项项目之一进行测试,且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申请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反映的运动项目三者相符。
体育竞赛优胜者只能从以下10个项目中选择: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国式摔跤和毽球,且须与考生申请体育竞赛优胜者资格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反映的运动项目二者相符。
考生按报名时选择的专项进行测试,一般不受理考生的专项变更申请。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三者之间交叉具备的考生,考生可结合本人实际、按要求分别选择对应资格的专项进行测试,此类考生不只限参加一项专项。
三、测试内容、办法及标准
体育专业考生的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按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参加的专项测试项目,凡现行体育专业测试中涉及的项目,其测试内容、办法及评分标准按体育专业测试标准执行;其它项目按《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现就有关事宜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口试目测
测身高、体重时要求考生一律穿运动短裤和短袖运动衫;要求考生徒手做几个简单动作,注意考生的肢体有无缺陷和残疾,还要与考生进行简单对话,注意考生是否口吃。
(二)体育专业考生参加的四项素质测试
1.100米跑:按田径运动新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试(按照相关规定:每组测试只允许1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之后每次起跑中再次犯规的1名或多名考生均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测试资格),根据电子计时仪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测试的考生人数,采用蹲踞式起跑,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决定每位考生成绩的小计量单位是1/100秒。
2.立定三级跳远:一律在跳远沙坑进行测试,起跳板(线)与沙坑距离男生为6米、女生为5米。要求双脚起跳,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及线前地面。使用电子测距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来安排测试。
3.原地推铅球:球出手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及投掷圈外地面或踏在抵趾板上,待球落地身体稳定后才能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使用电子测距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来安排测试。
4.800米跑:采取不分道跑,根据电子计时仪的技术参数具体安排每次测试的考生人数,起跑号令用发令枪。在弯道处须设一名检查员。
(三)部分项目的场地设置和器材的规格说明及测试要求
1.因2014—2015新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男子少年甲组和青年组的110米栏的栏距从8.9米调整为9.14米,栏高为1米。考虑2015年是规则的过渡阶段,栏间距依然延用8.9米的旧规则,从2016年起执行9.14米新规则。即:男子110米栏的场地设置为:起跑至第一栏为13.72米,栏间距为8.9米,栏高为1米,栏架为10个。
2.女子100米栏的场地设置为:起跑至第一栏为13米,栏间距为8.5米,栏高为0.84米,栏架为10个。
3.400米栏的场地设置为:起跑至第一栏为45米,栏间距为35米,男子栏高为0.84米,女子栏高为0.762米,栏架为10个。
4.男子、女子跳远起跳板距落地区的距离均为3米。
5.男子三级跳远起跳板距落地区的距离为11米,女子三级跳远起跳板距落地区的距离为9米。
6.男子铅球重量素质测试5公斤、专项测试7.26公斤,女子铅球重量4公斤;男子铁饼重量2公斤,女子铁饼重量1公斤;男子标枪重量800克,女子标枪重量600克。
7.跳高项目的起跳高度和升高度计划根据考生实际水平现场确定。
8.排球专项中的三米移动测试项目,考生的起动位置应在三条线的交点处。
9.足球专项中的30米跑测试项目,考生一律不准穿钉子鞋测试。
(四)径赛计时项目每个受试者,均采用电子计时仪测试,按田径运动新竞赛规则确定成绩,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成绩有效。
(五)非计时项目(丈量高度、远度的项目)至少要有两人测试成绩,经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记录员和考生本人签字后成绩有效。沙坑和投掷区两旁必须标明距离线,便于考生监督。其中,可以使用电子测距仪进行测试的项目,必须使用电子测距仪进行测试并按相应的技术参数来安排测试。
(六)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参加的二类专项测试项目,包括乒乓球、游泳、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摔跤(含中国式摔跤等)、柔道、毽球、拳击、橄榄球、围棋、射击、冰雪项目等,其测试内容、办法及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单独编印成册随本实施办法一同下发)执行。
(七)足球、篮球、排球、体操和武术专项技术测试中的技评项目或内容,测试人员均不得少于三人参加,按相应项目技评等级得分对应表(详见《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各自独立评分,相互之间不能磋商。计算成绩时,将测试人员的技评分,去掉高分和低分,取中间分值为该考生技评成绩。
(八)冰雪项目由呼伦贝尔学院按相关项目的测试办法与标准进行测试,具体测试办法与标准由呼伦贝尔学院向参加测试的考生告知。
四、成绩公布与计分办法
(一)成绩公布
测试成绩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能当场公布后成绩的个别项目,应将每个分项目的具体等级等决定成绩的书面记录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若对某项成绩有异议,本项目测试负责人负责当场向考生做出解释。
(二)计分办法
测试的各项目成绩,若《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专项测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查分表中无相应分值,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律按高分值计。每位考生的各项目得分和后累计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和800米跑四项素质测试成绩对应得分之和,满分100分。以上四项素质测试各项目的得分=相应项目查分表(指现行国家体育专业考试得分对应表)对应得分×5/3。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考生所测专项,凡对应查分表的满分非100分的,均加权后按满分100分作为该项目的终得分。
五、体育测试工作要求
2015年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计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