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认证。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在华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者,来华后须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和血液化验单等文件原件,到学校所在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体检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适应在校学习的疾病者,将被限期离境回国。
居留许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抵华后,须在入境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有效的健康认证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到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居留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居留许可的将被视为非法居留,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