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预选
1、报名。报名采取到部分地方高等院校召开专场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和个人投递自荐材料相结合,个人投递分用快递(好用EMS)邮寄材料和到边防总队递送材料两种方式,时间截止2014年11月20日。个人投递自荐材料的,需提供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档案室和招生办公室印章)、《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见本简章附件)、本人在校期间所有科目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及身份证复印件、5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学校和专业)。
联系人:倪干事
电 话:0471-3265231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邮政编码:010040
2、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接收范围和条件对报名大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名单。
3、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内容: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知识能力考试于2015年2月上旬在呼和浩特进行。考试合格的,可参加政治审查等选拔程序。
(二)考查选拔
1、体检。由内蒙古边防总队组织集中体检。
2、心理测查、体能测试。政审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
3、面试。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合格的大学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政审。对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政审,通过审查毕业生的高考原始档案、在校操行评定和学习成绩表等材料,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5、签订《协议书》。考试、考查选拔结束后,总队与拟接收入警的大学生草签接收入警《协议书》。
6、审档。提取学生档案,参加公安部集中审档。
考查通过的大学生参加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组织的不少于6个月的集中训练。集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由边防总队统一办理转现役手续。
2015年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