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进行汇款,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缴费方式等信息另行通知。
2015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缴纳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