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因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