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前30名考生,学校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其他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满足其除“5+3本硕一体专业”外排名第一志愿的专业。(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因不填满六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2)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专业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