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并向我校提交有关材料。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日26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在邮寄的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二)我校依据保送生招生对象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三)对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测试,并将组织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四)我校在综合考虑测试成绩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保送生人选和拟录取专业。
(五)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时通报给生源所在中学。
(六)被我校确认的保送生人选,不再参加高考,但需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