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5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
(2) 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在单独招生报名时,已经达到4C1合格(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7门学业水平测试且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 职业志向明确,综合素质强;
(4) 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 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若特长较突出,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总评要求。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 因违纪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
(2) 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2015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中学校长推荐制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