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速写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政策加分: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棋类、美术、舞蹈等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有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对应材料复印件,在2015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破格录取: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考核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申请政策加分、破格录取的考生在4月22-23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4)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考生录取原则预录取,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特长生办法预录取。
(5)“昆山学院”选拔生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通过企业选拔的考生,按考生的志愿,分别录取到无线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的专业。
2015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