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2、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并结合各运动项目报考人数、社会需求及专业培养的要求等情况分运动项目择优录取。
3、免试录取条件: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获得全国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现役运动员。符合免试条件者由省各项目中心按有关规定统一申报。
特别提醒: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2015年南京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