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二)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三)在学习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技能合格证书。在完成毕业实习后,获得学校的就业推荐和用人单位的录用。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江苏排名: 93 南京排名: 44
2015年南京市鼓楼职业学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