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在专业招生限额之内,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具体事宜见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经工作单位、考生本人和我校三方签订协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2.优惠政策:凡特级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劳动模范、曾获省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项的教育管理工作者,在专业招生限额之内,可申请破格复试。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