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将根据招生计划数、考核成绩(注: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由专业基础综合考试/文化素质综合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术科加试成绩组成,合并计分),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分别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考生所在单位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在江苏省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期间,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
凡经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