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院组织复试对上述材料予以审核。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同意,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当天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同意,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9.30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复试个人简历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且需装订成册),内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