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本科学生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且需装订成册),内含:
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学院组织复试对上述材料予以审核。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同意,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当天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同意,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9.30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复试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