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的面试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原则上由5名以上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办事公正、当年无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学院须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和录音。面试结束后各学院、学科应及时将面试的过程材料及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面试结果负责。
(二)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各学科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决定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015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