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排名成绩和推荐综合成绩的测算,以存档在案的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由所在院(系)负责提供,并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资格审查办法和综合推荐分核算办法确定推荐排名。
2、申请参加推荐选拔的我校学生,每人只能选择我校推荐范围内的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专业填报。报名学生要充分考虑接收院校、接收专业和自己所学专业的匹配度,并充分了解接收学校自主招生招考情况。
3、在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照规定参加其他院校的“专转本”考试报名;但业经我校推荐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将直接被相关院校录取,不能再参加其他院校的专转本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报名情况,继续参加经考试录取普通专转本批次的志愿。
4、自愿报名并符合校内选拔条件者,需本人填写校内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考生须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被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的学生,还需在学校正式报出前,填写《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由学校盖章确认),并对所选院校、所选专业、个人基本信息等认真核对后签字确认。如因学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
6、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且获得参加校内推荐资格的学生,在学生综合推荐分数排序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
2015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参加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