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2、普通类所有招生专业:文科类计划选测科目必选历史、理科类计划选测科目必选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3、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招生专业的学院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如下:招生代码1152、1452的专业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招生代码1562、1652、1552的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同分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时,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5、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特征分均要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D级等次不得超过三门。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必须符合填报普通类文、理科考生基本条件。考生须通过由省考试院组织的江苏省空乘、高铁专业联考。该专业在普通类专科批次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7、各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限制。
8、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
2015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招生录取规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